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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罗明柏律师 姓  名:罗明柏主任,硕士,学士,中国法学会会员学术成果:发表多篇专业论文于CN刊物个人荣誉:2013年,荣获宁德市“优秀律师”称号社会兼职:福安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,福建电大福安学院论文指导老师执业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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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罗明柏律师

电话号码:0593-6598098

手机号码:18959366466

执业证号:13509201010961059

执业律所:福建诚尔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安市新华北路52号(福安法院旁)

劳动工伤

职工工伤复发可以享受的待遇

职工工伤复发,是指职工因或患职业病,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,包括病情检查、确诊、药物治疗、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,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,可以终结医疗,终止停工留薪期,经过鉴定委员会确定后,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,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。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36条的规定,工伤职工工伤复发,确认需要治疗的,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、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。即经过诊断治疗的,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;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,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;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,可以按照规定配置,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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